约定请人吃饭又不请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老人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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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请人吃饭又不请了不要承担法律责任。请人吃饭属于民法规定中的好意施惠关系,不属于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承诺人爽约的不会因此产生违约责任或者缔约过失责任;但另有符合构成要件的侵权行为发生时,仍可成立侵权之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老人与海 2022-07-19 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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