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一般情况下刑事辩护怎么发问呢?

平凡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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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问在庭审中的地位
庭审是刑事诉讼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
“双规”-初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是一个从隐蔽逐步走向公开的过程。审判处在整个程序的最末端,是被告人和证据与公众见面的唯一环节,而且是终结性程序。控、辩、审各方均受裁判文书的制约。
庭审活动最根本的任务就是质证。
庭审所有的活动都是围绕着质证在铺展。
以证据为根据所强调的就是质证。(《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规定》第二条: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
所有成功和精彩的案子都是在质证上的成功和精彩。
所有失败的案子都是质证的失败。
所有的冤假错案都是在质证环节走入歧途。
刑事辩护律师的使命就是质证。
发问是质证程序中最具有民主和法治意义的活动。
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的中国式讯问具有浓郁的人治色彩:隐蔽、当事人没有沉默权(自证其罪)、律师没有在场权。同步录音录像犹如一个美丽的童话。
发问的本质就是公开对质。
发问以外的其他质证活动犹如走过场。
一场伟大问而鲜活的诉讼,必然从发问开始,发问结束,大局既定。

平凡可贵 2022-07-01 03: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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