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收回的条件具体内容是哪些?

竹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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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另外按照第十七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因此,在承包方存在以上情形时,也可以收回承包地。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竹影 2022-08-06 10: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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