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为什么将公民改为自然人

开心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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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慧星教授:这是民法的科学性的问题,因为民法中的主体就是自然人。“公民”是一种政治上的身份,简单说,就是有这个国家的国籍的人。有了国籍,就有了公民权,公民权就是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资格。同一个人,在参加政治生活的时候他叫公民,在参加民事生活的时候他叫自然人。我们制定《民法通则》是在改革开放初期,立法的观念还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所以保留了公民的概念。在《民法通则》制定的时候关于叫公民还是叫自然人其实已经有争论,当时没有决定,没有最终解决,就在公民的后面加了个括弧写上自然人。到了后来《合同法》制定的时候就完全是用自然人的概念了,包括这次修改的《民法总则》,也完全采用自然人这一表达。
开心一刻 2022-06-05 04: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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