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认定工伤怎样办?

人到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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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年6月21日其与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一份和上岗证一份。证明其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其担任被告单位消防专干职务。
2、济源市人民医院住院病历一套和出院证一份。证明其连续工作48小时后因滑到受伤,其系在工作期间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3、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1996)133号复函一份。证明其可以认定为工伤。
4、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套和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一份。证明其发生工伤事故后,被告未在规定期间给其申请工伤认定,且证明被告对其工作期间不慎摔倒的事实无异议。
5、济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通知书一份。证明其要求的工伤待遇,济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其已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
6、运输客票发票五张、意外人身伤害保险单两张和出租汽车定额发票两张。证明其支出交通费117元。
7、洛阳鑫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发票七份。证明支出鉴定费700元。
8、中国银行XXX分行XXX分理处存折一份。证明其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357.94元/月。
9、证人杨XX、张XX的到庭证言各一份。证明原告受伤经过。
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1-7的真实性均无异议;对证据8的真实性亦无异议,但认为其单位依据每月的效益,每月所发工资数额不等;对证据9中证人陈述的原告受伤经过无异议,但对原告受伤原因有异议,认为原告系自身疾病导致。以上就是我对未认定工伤的回答望采纳

人到中年 2022-04-26 00: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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