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付或者减少子女抚养费的情形是什么

黎明前的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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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付或者减少子女抚养费的情形:当前的抚养费的数额高于子女的实际生活学习需要时,经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同意,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申请适量减少抚养费的数额;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负担能力下降的,也可以申请法院适当减少抚养费。当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自己愿意负担所有抚养费时,另一方可以不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黎明前的安静 2022-07-16 02: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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