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债权定义以及效力是怎样的

老大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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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债权定义以及效力:自然债权是指不具有法律债权的全部权能的债权,是一种不完全债权;其效力包括请求力,即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效力;执行力即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的效力;和保持力,即债务人有受领并保持债务履行利益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老大不小 2022-07-16 09: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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