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地的行政复议答复的相关规定是哪些?

永不凋落的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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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符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依照上述规定,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要求裁决的,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永不凋落的玫瑰花 2022-07-18 22: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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