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只有丈夫名字,离婚后要分割吗

临窗观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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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如果另一方能够证明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得到房子的一方应给予适当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临窗观景 2022-05-12 0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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