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治疗期间享受的待遇有什么

谁敢与我以心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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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治疗期间待遇为:

(一)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交通费、食宿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 停工留薪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谁敢与我以心换心 2022-06-24 1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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