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奖举报投诉制度

开心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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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的特别规定》,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作用,及时防范、有效化解、妥善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事故,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接听举报电话,接收举报传真及举报邮箱内的举报邮件,接收举报信息。(二)根据举报内容形成举报材料,由分管领导做出批示。(三)按分管领导批示安排有关科室或部门进行办理。四、举报、投诉处理的跟踪反馈对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理实行“七日反馈制度”。相关部门自接收到举报、投诉材料后七日之内对案件做出处理。七日之内未能及时进行处理的,说明未能及时处理的具体原因及处理方案。对重大恶劣案件,及时向上级汇报。五、举报、投诉文档的保存案件处理后,将举报、投诉材料和举报、投诉处理意见,按时间顺序及时进行归档,以便于日后查找及后续处理。对举报线索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六、奖励制度对受理的投诉举报,经核查属实,并依法按有关程序处理,对举报人给予300元一次性奖励。重大案件,实行重奖。七、本制度从2010年4月1日起执行。八、本制度由市农业局负责解释。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开心一刻 2022-05-23 2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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