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是否有义务为债权人还债

笑谈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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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我国第七十九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张某对你享有债权,他完全有权将到期债权转让给李某。但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债权转让要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应当由作为债权人的让与人及时通知债务人。只有这样,受让人才获得请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的权利,债务人承担向受让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张某在转让债权给李某时未通知你,因此,该转让行为对你不发生效力,你可以拒绝李某要求向他归还借款的请求。

笑谈风云 2022-07-24 09: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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