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回的程序是怎样的

百步穿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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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订规划以《城乡规划法》第47条为依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可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1.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有变动,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2.确实需要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的;3.因国务院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需要确需修改规划的;4.规划经评估确需修改的;5.城乡规划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况。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组织编制机关修改。城市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前,机构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且向原审批机关报告;涉及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城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首先向原审批机关提交专题报告,修改计划应征得同意后方能进行。不存在“实施情况总结”或“专题报告”组织编制机关不得编制修改方案。单位和组织和编制机关是人民政府。2.报批规划审批因规划内容和规划层次而异,审批权限不同,根据城市和农村规划法第13.14.15.16条,国家.省级.市.县级有批准权限:国务院审批的有: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自治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自治区.自治区.市.县.市.县.县.市.县.县.市.县.市.县.市.市.县.市.市.县.市.县.市.县.市.县.县.市.县.县.县.县.县.县.县.县.县.县.县.县.县.县.县.县.县.县.县.县.县.县.省人民政府负责审批的是:除省会城市外,省级政府管辖的行政区域的总体规划。市政府负责审批的有:市政府辖区内的县政府所在地镇总体规划。县人民政府负责审批的有:除了县政府所在地镇以外的总体规划。省、市.县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省、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镇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应当先经镇人大审议。3.城市和农村规划的公示直接关系到公共生产.生活,财产权益等问题。为此,《城乡规划法》第26条规定,城乡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依法公布城乡规划草案,并采取措施。听证等形式,听取或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通告不少于30天。第八条明确规定,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4.实施立项的县、镇为实施总体规划还应制订近期五年规划,并根据城乡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根据本级财政投资能力和上级财政支持政策水平,编制项目建议书或项目条件,提交相关单位或公司实施。5.拆迁许可项目接受单位或项目公司,根据《城市拆迁条例》规定的有关拆迁程序,进行拆迁行政许可,取得许可后及时公告。6.补偿安置是由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公司根据《城市拆迁条例》的规定,按照市场交易价格,由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根据评估确定的标准签订补偿协议,给予安置。都市拆毁。迁入条例第24条规定:“货币补偿的数额,依据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以房地产市场估价价格为准。需搬迁的被拆迁企业还应当提供搬迁场所,因搬迁营业损失还应赔偿。有偿转让方式的,征地补偿费用.拆迁补偿费用.征地规费.征收补偿费用.土地出让价款及剩余年限,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其价格标准进行区别对待:由于国家原因,例如为了公共利益.进行城市规划而收回土地使用权,以现行市价计算.回拨四项费用,土地增值归土地使用者所有,体现「有偿转让」的法律规定。7.拆除收地实施补偿后,土地由国土资源部门收回,注销登记。而国家又要根据新的规划,确定土地用途,以招拍挂的方式公开出让土地,原使用人仍有权参与竞拍,但必须按照新的出让条件使用土地。

百步穿杨 2022-06-28 16: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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