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反给的对象是谁

天涯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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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反给的对象是谁 

1、罚金是一种财产罚,是一种惩罚措施。所以是上缴国库,归国家所有的。

2、受害人的损失是要盗窃者赔偿的,和罚金或没收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

3、公安机关追回的赃物应当返还受害人,因为这本来就是受害人的财产。

相关法律知识

《刑法》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天涯浪子 2022-07-21 0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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