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利害关系人陈述权的行政许可行为应否撤销

平凡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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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明确指出,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面对行政机关执行行政许可时,他们均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进一步讲,当行政许可的决策直接影响到申请人与其他方的重大利益关系时,行政机关在决策之前,有责任通知相关的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让他们知道自己有要求听证的机会。
在行政许可的审查流程中,一旦发现许可事项与他人的重大利益相关,行政机关需及时告知这些利害关系人。这些人不仅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且在行政机关作出最终的行政许可决定之前,他们还有权要求听证,这是一个重要的程序性权利。
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行政许可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也为各方提供了一个表达意见和诉求的平台。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更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防止因行政许可而产生的不必要纠纷。
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第四十七条。

平凡人的事 2024-08-05 14: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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