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安置房夫妻离婚有分配权吗
安置房一般在房屋拆迁时,由拆迁人给予被征收人拆迁补偿,被征收人领取安置房时,通过查验房屋质量、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 民法典规定安置房夫妇离婚有分配权吗?背飞鸟婚姻网络编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法典中安置房夫妻离婚有分配权吗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安置房是否有分配权,需要看安置房是否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如果是共同的财产,在离婚时有分配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三)知识产权收益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八百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妇女、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保护。
二、离婚房屋分割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夫妻平等享有分割共同财产权利,平等承担共同债务义务;
2、照顾儿童和妇女利益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得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
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 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不应当损害财产的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的,对需要该生产资料并应当尽可能分给能够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的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的,物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