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结婚手续怎么办理具体规定是什么

君子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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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湾居民首先须在户籍所在地地方法院公证办理《单身宣誓认证书》,有效期3个月。二、约1个半月后,前往大陆所指定之各级人民政府民政厅(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三、到大陆所指定之公证处办理《结婚公证书》。四、返台后,前往海基会办理《文书验证》。五、其次到户籍所在地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六、去"内政部警政署入出境旨理局"申请大陆配偶"来台探亲"。一年可申请2次,每次停留期间为3个月。若台湾配偶年逾65岁或中度以上身心障碍,得申请延期照料,总停留期间最长为3年。七、大陆配偶入境后15日内应持旅行证向居住地办理流动人口登记。八、大陆配偶如符合下列情杉之一者,得前往"内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申请到台团聚:(1)结婚已满2年;且婚后累计在台合法停留时间逾300日;(2)与现任台湾配偶所生子女在台设有户籍;(3)其台湾配偶年逾5岁或为中度以上身心残障。停留期间为6个月,效期届满前,得申请延长一次6个月,总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年。届满一年前须出境后再申请团聚到台。九、台湾配偶如具备结婚已满2年或已生产子女者,可到中华救助总会申请大陆配偶"来台居留"。每年配3600名。十、大陆配偶居留满2年后,可向居住地县市警察局申请定居,核准后发给身份证。离婚的五种选择依据规定,涉台婚姻的当事人选择离婚有以下5种方式:1.在大陆协议离婚2.在大陆调解离婚3.在大陆判决离婚4.在台湾协议离婚5.在台湾判决离婚

君子兰 2022-07-08 14: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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