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从阳台掉下摔死房东有责任吗

破茧成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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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了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需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必要的维修,并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性。”同时,《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对于建筑物某些特定区域,如阳台、外廊等处的安全防护也有明确要求:“这些临空位置必须装配防护栏杆,且这些栏杆需用坚固且耐久的材料制成,以承受规定的水平荷载。此外,根据临空高度的不同,栏杆的高度也有相应规定,低于24米时,栏杆高度至少应为1.05米;高度在24米及以上时,栏杆不得低于1.10米。”
在你所租赁的房屋中,如果栏杆的设置并不符合上述规定,这就为居住环境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安全风险。因此,房东在这一方面确实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忽视《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的内容:“监护人需充分履行其监护职责,切实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若监护人失职或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你儿子不幸去世的事件中,由于你在监护职责上的疏忽,你的责任显然远大于房东。因此,对于这一悲剧,你需要承担主要的责任。
法律依据:
1.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2.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关于阳台等临空处防护栏杆的设置规定
3. 《民法通则》第十八条

破茧成蝶 2024-08-04 0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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