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齐全的养鸡场因环保关停,不给停产停业补偿怎么办?

温暖守候依然美
好评回答

一、案情简介

2002年5月3日王先生与村委会签订土地出让协议,并办理了土地证,房产证,总占地面积10亩地,同年6月12日投产建设,建筑面积2000平米,营业执照,纳税登记证明。未办理环评,目前遇到环保专项整治,2015年6月11日环保局下发关停通知,对我养殖场张贴封条,关停,且只给厂房补偿,其他补偿没有,价格很低,无法接受。停产停业补偿,设备补偿,搬迁费等都没有。

二、律师分析

对我国行政关停的立法模式,以及法外关停的立法现象进行分析,本案中2002年王先生与村委会签订土地出让协议,并取得了合法土地使用证,土地合法性是没有问题的,从2002年一直经营,取得合法营业执照,纳税登记证明,企业经营行为是属合法存在的状态,现环保部门因未申办环评手续,被关停,随后对企业下发的一些关停文件,贴封条,政府相关部门不谈补偿问题,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的相关合法文件,只是口头告知,律师认为,这样的关停行为从程序上来说存在不合法,对企业造成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停产停业损失,地上厂房,设备设施等等,一并纳入补偿范围给予合法合理补偿。

依据《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王先生厂房实施关停行为必须遵循“先补偿、后关停”原则。

三、维权方案

1. 审查项目关停是否有具体关停实施补偿决定,向有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

2. 审查关停前置文件合法性。如:项目合法性规划审批文件、关停补偿方案等。

3. 审查关停项目是否获得合法审批文件。

综上所述:对于关停给企业造成的企业全部损失要给予合理合法补偿,建议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提起诉讼,我国法律对企业关停以行政处罚是立法的定位,关停立法例过多、过滥,法律保留不够,司法救济途径单一,法外关停立法限制缺失,空间太大。

四、法律依据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有手续的畜禽养殖场 (小区) 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按评估价100%予以补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如果您的情况复杂且还有更多疑问,免费咨询在线律师。

温暖守候依然美 2022-07-21 07:08:4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