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数额划分标准是什么?

盼你踏雪归来
好评回答

偷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如下: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二)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㈢一个人偷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结合社会治安情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实施的数额标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对跨区域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按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确定。偷窃毒品和其他违禁品的,按盗窃罪处理的,按情节轻重判刑。同时涉嫌故意损毁财物罪和盗窃罪的,数罪并罚则不太可能被判缓刑,而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盗窃罪则属于两种不同罪名,由于盗窃罪本身就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盼你踏雪归来 2022-07-07 00:09:4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