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有害食品罪是否构成犯罪,有哪些

如兰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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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象方面,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为了保护人们的生命和健康,国家颁布了一系列食品卫生法.条例,建立了食品卫生管理体系。但同时,在生产时,将有毒.有害食品出售,即违反了该系统;同时,生产.出售的食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无疑会给消费者的生命和健康带来极大的威胁,从而侵害消费者的生命和健康权。2.客观方面,本罪从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出售一种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或者销售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我们所说的食物,是指供人们食用或饮用的各种成品和原料,以及根据传统,它既是食品又是药物,但不包括用于治疗的物品。作为犯罪的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不论有没有危害,即构成既遂。“是指没有任何营养价值,根本不能食用,对人有生理上的毒性,吃了会引起不良反应,危害肌体健康的不能食用的原料。例如,将工业酒精兑成酒,将不可饮用的污水兑成酱油,掺入牛奶等。这类犯罪主要有两种行为:一是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混入生产.出售的食品中。若将有害物质作为食品原料,如防腐剂等,并不构成本罪,如果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它严重食物中毒.可以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关于非食品原料是否有毒.有害,要由有关部门鉴定。第二,行为人明知是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而被出售。也就是说,尽管没有实施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行为,但是他明知是有毒的.有害食品仍然被出售。确定此种行为,要注意确定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明知”。3.犯罪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单位和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既包括合法食品生产者.销售者,也包括非法食品生产商.销售者。4.主观方面本罪具有主观方面的特征,一般是为了获取不法利益。疏忽不构成本罪。蓄意内容是,行为人明知其与食品掺杂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明知其出售的是含有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且其行为有可能引起食物中毒事故或其它食源性疾病,而对其危害结果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但引起食物中毒事故或其它食源性疾病不是犯罪目的,若行为者积极追求结果为犯罪目的,则构成其他性质的罪。所以,在认定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中,要注意确定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是“明知”。蓄意利用有毒原料.将有毒物质添加到食品生产过程中的行为中,有可能造成食品有毒,而生产有毒食品的行为是非法的,因此从事食品生产作业的职工,若发现企业单位使用的原料是制毒物质,就是需要及时将原料有毒的现象通知生产活动的主要负责人。

如兰似心 2022-07-08 11: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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