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十里桃林醉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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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部门依法对嫌疑人进行拘留时,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其负责执行。检察机关决定羁押案件,应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经部门领导审查,检察长决定。确定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羁押,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人民警察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协助公安机关执行。治安管理部门执行拘留时,应当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者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按指印。拒不签字(盖章)或按指印的,执行拘留者应当予以注明。被拘留者如果拒绝拘留,执行者有权使用强制手段,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了妨碍侦查或不能通知情况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在24小时内将拘留原因和拘留地点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其所在单位。综上所述,刑事拘留是指因实施犯罪而应采取的行动,但是,一般刑事拘留时间也是有时间限制的,短则三天,长则三十七天,因此,司法机关在处理时要结合实际情况,这样才能保证案件能够顺利进行。

十里桃林醉春光 2022-07-09 21: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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