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不可以继承

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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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从土地的性质来看,居民享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居民本人以及其同住亲属死亡土地使用权自然消灭。

解脱 2022-07-10 11: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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