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重复投保能获得两份赔偿吗

水清云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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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重复投保是否能获得两份赔偿?
交强险,作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其核心特性在于其公益性。这一特性意味着,即便车主为车辆重复购买了交强险,也无法因此获得双重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指出,承保公司需遵循不盈利不亏损的经营原则,且交强险合同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这表示,不论投保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如何,只要被保险的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并导致车外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都需依法在交强险的责任范围内先行给予赔偿。这一规定凸显了交强险的公益性质。
为进一步明确交强险的理赔流程,中国保监会发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要点》。其中,第一章第一节第一条明确规定,投保人应避免重复投保交强险,因为即便多次投保,也只能享受一份保险保障。而在该规程的第二章第四节第三条中更是明确指出,若机动车投保了多份交强险,那么只有保险期间起始日期在前的那份合同会承担赔偿责任,后续的其他合同则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保监会,作为保险行业的主管部门,其发布的相关规定不仅为理赔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还对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产生了约束力。因此,在法院审理与交强险相关的案件时,这些规定也应被视为重要的审判指引。
综上所述,交强险的重复投保并不会为投保人带来两份赔偿,因为这与交强险的公益性质及其相关法规都是相悖的。

水清云淡 2024-07-31 2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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