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罪的犯罪对象包括哪些?

枕下悲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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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并不一定要成为家庭成员。也可能是一个有监护和护理的人。即对未成年人、老人、病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照看责任的人虐待受监护、照料者。刑法典修正案(九)规定,虐待罪的主体从具有特殊家庭关系的主体扩大到对未成年人、老人、病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照顾义务的人。这类人员和机构在负责照管照管照管人日常生活等事项时,都具备《刑法典》下虐待罪所要求的“监护,看护义务”满足了虐待罪的主体构成要件,实施相应的虐待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负刑事责任。修改内容中,扩大虐待罪犯罪主体范围是对这一罪名进行修改的最大一部分,对该罪名进行了大量原本难以处理的行为。滥用职权构成犯罪前,情节恶劣。所言“情节恶劣”,指虐待动机卑鄙,手段残忍,持续时间较长,屡教不改,被害人多为幼年、年老、病、孕妇、产妇等。对普通家庭纠纷有辱骂或虐待行为,但情节较轻、后果不严重的,不构成虐待罪。一些家长教育孩子方法简单,粗暴,有时甚至打骂、体罚,这是错误的,应该批评教育。如果没有蓄意摧残和折磨受害者的身体和精神,就不能以虐待罪论处。

枕下悲绪 2022-07-15 19: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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