疤痕鉴定鉴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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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门对伤疤的鉴定按《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面部、耳廓5.2.1重击(a)外貌损毁。5.2.2重伤二级)面部条状瘢痕(超过50%的中心区),单条长10.0cm以上,或两条累计超过15.0cm。b)面部块状瘢痕(超过50%的中央区域)、单个面积超过6.0cm2、或超过两个区域累计10.0cm2。c)面部出现片状细小瘢痕或色素异常,累计面积达30%。q)外表损伤(轻度)。5.2.3(轻度)1)面部单一创口或者疤痕长度6.0cm以上;超过10cm的创口或疤痕长度累计超过10.0cm。b)面部块状疤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c)面部的片状瘢痕或明显色素异常,累计面积30.0cm2以上。5.2.4二级轻度损伤(a)面部单一创口或疤痕长度4.5cm以上;超过6.0cm的伤口或创口长度累计超过4.5cm。面颊穿破,皮肤创口或瘢痕长度超过1.0cm。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瘢痕长度超过1.0cm。(d)面部块状疤痕,单块面积大于3.0cm2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e)累计面积8.0cm2以上的面部片状瘢痕或色素异常。l)耳廓伤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5.2.5轻度损伤(a)面部创面。面部损伤会留下疤痕或色素改变。(c)面部皮肤擦伤,超过2.0cm2;面部软组织挫伤;脸部刮伤超过4.0cm。第1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6条:为查清案情,解决存在的特殊问题时,应指定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

到此为止 2022-06-23 02: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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