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司法鉴定机构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十里桃林醉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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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有时候遇到医疗事故、刑事伤害或是借贷关系笔迹的真伪等等官司的时候,往往需要专门的机构给予司法鉴定,那么荆门市司法鉴定机构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呢?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司法机构的成立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场所和章程;

(二)有与所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三)有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注册资产;

(四)有6名以上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或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其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少于3名。

二、所需提交的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拟设司法鉴定机构预核名称申请表,原机构申请资质可以不用核名;

(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申请表;

(三)章程;

(四)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如工商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等);

(五)住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六)资金证明,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七)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如工程造价、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资产评估等业务资质);

(八)仪器设备说明及所有权凭证(说明应包括仪器、设备名称、用途、购置日期和价格等);

(九)实验室、检测实验室认证认可证书(未通过认证认可的可提交通过认证认可计划) ;

(十)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的相关材料。

(十一)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主要包括委托受理制度、统一收案收费制度、鉴定回避制度、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鉴定文书审批制度、鉴定文书档案管理制度、错鉴责任追究制度);

(十二)登记管理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一)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指导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并保持管理体系,有效实施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二)本准则依据司法部、国家认监委关于司法鉴定管理、资质认定等规定制定,同时符合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的通用要求。

(三)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并保持管理体系应当符合本准则要求。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四)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

十里桃林醉春光 2022-07-21 19: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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