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同居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潇洒走开
好评回答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同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其中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且具有可操作的部分有法律效力,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或缺乏合理可行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未婚男女同居住在一起,同居协议中有关财产归属、债权债务承担的约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而单方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补偿约定是否有效,还要看这种约定是否侵犯第三方的权利,是否违反法律与社会公共道德以及是否限制了他人的人身权。

如果其中一方与他人依法登记结婚,则另一方是不得以解除同居关系的补偿对他人结婚加以限制的。如果在协议中约定了这样的条款,最终也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比如,同居协议中约定一方不得提出分手,提出分手需支付分手费等等,这些都是违反人身权利的内容,不受法律保护。

所以,同居协议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生活消费等等的约定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对于限制人身的不准分手、家务劳作等都是无效条款,也就是说此类的同居协议条款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潇洒走开 2022-07-15 09:25:2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