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要是放弃继承权是否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

竹风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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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要是放弃继承权是否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夫妻一方放弃继承权不构成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继承权是一种具有人身性质的权利,夫妻双方互为法定继承人,但对于夫妻各自的父母,只有各自具有继承权。所以,夫妻一方放弃继承权并不侵犯配偶的财产权。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放弃遗产继承的行为是法律赋予继承人独有的权利,该行为属于陈某依法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无需征得配偶同意。并且,该放弃行为不影响原夫妻关系另一方履行对子女、配偶的法定义务,没有侵犯合法权益。遗产未分割前,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并不需他人同意;以及一方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时方为无效。物权法第二十九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从时间顺序上看,在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并不是马上取得继承财产的物权,而是指继承程序的开始,此时,能继承的遗产份额还处于未定状态,即不是继承人的,更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有继承人未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后,此部分遗产份额才能转移成为继承人的财产,继而配偶才对继承的财产享有共同所有权。因此,在继承人作出是否放弃继承权时,遗产份额根本就还没有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也不可能会损害到配偶的利益。

竹风雅梦 2022-07-20 16: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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