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受理的法律效力有什么

开心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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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破产人法律人格的效力。

(1)法院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后,企业由债务人变成了破产人,应当向原登记机关进行破产登记,其法律人格仅在清算意义上继续存在。

(2)这与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仍然可以在一定限制下合法地进行经营活动,在法律人格上有重大区别。

2、对破产人财产权利的法律效力。

(1)《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一旦破产,便丧失了对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由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2)在《企业破产法》中,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便指定管理人由其负责行使对于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

3、对破产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效力。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义务。

4、对破产人的职工的法律效力。

(1)企业被宣告破产后,职工原来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即可依法宣告解除,职工成为失业人员。

(2)职工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并有权自谋职业。

5、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开心一刻 2022-05-01 00: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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