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解除有什么手续

没有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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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对于需要解除留置措施,调查部门提出解除留置措施的意见并报检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填写解除留置决定送达执行单位。具有下列情形, 监察机关应当及时办理解除留置手续:1、移送审查起诉的;2、留置期限届满的;3、被留置人职务犯罪行为情节轻微或不构成职务犯罪,不需要继续采取留置措施的;4、其他应当解除留置措施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没有结局 2025-03-05 0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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