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假满后继续请假的问题如何解决

爱情需要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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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满后劳动者想要继续请假的,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请事假或者病假;如果劳动者还有未休的年假的,则可以休年假;如果当地额外给劳动者增加了产假的,则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劳动者还可以继续申请休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爱情需要勇气 2022-07-28 08: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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