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上为什么不写地级市

开心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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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上不写地级市的是因为在宪法上并没有地级市这一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二),“市”不是直辖市,而较大的市为“市”的一种建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只有国务院才可以批准“市”的建置和区划。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1954年颁布时的条文中已经有较大的市的建置,远比1982年修订的《地方组织法》早,也就是说至少在1982年修订《地方组织法》之前,宪法中的“较大的市”是指较大的“市”、经国务院批准行政区域划分为区、县的“市”。

而宪法全文中”只有“直辖市”、“市”、“较大的市”、“设区的市”、“不设区的市”这几种描述,并没有“县级市”“地级市”等另外的说明,那只是按常识引申出来的行政级别名称。

扩展资料

按照1982年《宪法》的规定,大陆主要实行省、县、乡三级地方行政区划体系,省、县两级之间只有较大的市和自治州可以管辖县。但是宪法实施之后,很多市经国务院批准开始管县,他们并不是自然形态上的“较大”,也非经国务院据《地方组织法》批准的“较大的市”。

2015年修订的《立法法》规定设区的市都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是法律上的用语,基本等同于地级市(两者区别在于:1、直辖市设区但其非地级市。2、地级市有5个未设区)。

所谓的地级市、县级市是从过去的行政区划称谓演变来的。

开心一刻 2022-06-05 04: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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