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可否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分你半个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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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是不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只是受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争议案件。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分你半个吻 2022-05-29 00: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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