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取证罪如何界定

沧海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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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取证罪的界定是: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属于暴力取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暴力取证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沧海桑田 2022-06-23 13: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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