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与中止行为是哪些,有哪些判定依据

拿得起放得下
好评回答

中止的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犯罪行为开始实施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
(2)中止的自动性。成立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在主观上的区分标志。
(3)中止的客观性。中止不只是一种内心状态的转变,还要求客观上有中止行为。
(4)中止的有效性。不管是哪一种中止,都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

拿得起放得下 2022-04-09 00:41:5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