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质权人能否使用出质物

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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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不能使用出质物,在质权存续期间,质权人如果未经出质人同意使用质押物导致质押物毁损灭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且质权人对质押物负有保管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迷风 2022-07-01 10: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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