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庭前调解和开庭后调解有没有什么区别?

开心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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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前者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后者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2、参加的主体不同

前者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后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3、效力不同

根据法庭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

扩展资料:

民事调解的适用范围

一、关于调解的适用范围

诉讼调解,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程序中,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对争议各方进行疏导规劝,促使其就民事争议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的活动,又是人民法院审结案件的方式之一。

诉讼调解作为《民事诉讼法》一项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条、第155条,《民诉意见》第201条的规定,调解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

《若干规定》第2条用列举和概括的方式,规定了除6类案件不适用调解外,其他案件均可以调解。这6类案件是: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

开心一刻 2022-04-24 14: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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