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地方的法院管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桃风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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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因此,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遭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侵权案件性质,在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桃风杏雨 2022-06-08 18: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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