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的程序

雨润静荷
好评回答

开庭程序是: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4)宣读鉴定意见;

(5)宣读勘验笔录。

4.进行法庭辩论。

5.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雨润静荷 2022-04-29 22:46:58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