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格式是怎样的

山秀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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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合同内容主要包括: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要约定清楚履行债务的期限,否则可能产生争议,导致担保责任无法明晰。

3、担保的方式: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方式可以是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4、担保的范围:尤其需要写清楚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是否也在担保范围内。

5、担保的期间:担保的责任不是无限的,一般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法》第15条规定: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担保法》第39条规定: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担保法》第65条规定: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五)质物移交的时间;

(六)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山秀溪清 2022-06-03 07: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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