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应具备哪些条件

浮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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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在离婚时,有法定过错的一方应对无过错方予以经济补偿的制度。

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一)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只能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

婚姻当事人以外的人无权提出;一方有法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但夫妻双方没有提出离婚,无过错方也不得提出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婚姻当事人一方有特定的过错行为。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夫妻离婚是上述过错行为导致的。

有过错一方的上述行为与离婚存在因果关系,致使无过错方在物质和精神上受到伤害,造成财产上的减少或精神上受到伤害。

(四)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时间因情况不同而变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浮梦 2022-07-03 06: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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