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国际优先权可以转让是怎么回事,有哪些具体规定?

别过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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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两个公司必须都要求了优先权,在此前提下,法国公司乙的优先权日为2013年1月1日,美国公司甲的优先权日为2013年1月10日。乙的优先权日早于甲的优先权日,乙公司可以获得授权。
专利法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然后就要看申请日谁在前谁有权,专利法实施细则又规定有优先权日的看优先权日,即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在本情况下,就比谁的优先权日在前。
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专利法第九条规定: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
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本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日。

别过计较 2022-08-07 02: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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