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履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有没有法律规定

低调的沉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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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执行其行政处罚的时效未作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只能由公安机关依法执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低调的沉默者 2024-12-09 10: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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