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分手后财产如何分割,法律如何规定

和煦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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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就同居期间的财产权益做出的书面协议的,分手后按照协议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如果没有协议的,个人财产仍然归个人所有,但是双方的共有财产应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同居关系的财产,属于个人的归个人所有,属于同居关系时共同取得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进行分割,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的,法院将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二十二条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和煦的风 2025-01-14 05: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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