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情况下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不再唱情歌
好评回答

不同情况下,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下:

1,婚前登记为夫妻一方的房产约定给子女,产权方反悔

本身就是婚前一方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给子女的,产权方反悔,要求撤销约定。《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约定给子女后办理了房屋登记

离婚协议中给子女,并且办理了房屋登记,现在男女双方反悔,要求将房屋登记恢复原状态从子女名下再次登记回夫妻双方名下。《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3,约定给子女后未办理房屋登记

约定后,男女双方都反悔。将房产约定给子女后在未办理登记之前,男女双方都反悔,并对房产权属重新进行了约定。《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不再唱情歌 2024-09-10 11:35:09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