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哪些财产要分割,法律如何规定

轻轻的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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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以下财产要分割:双方约定可以分割的财产,以及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公积金、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收益、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轻轻的想念 2024-11-28 0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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