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分割的共同财产,离婚后能否再次分割

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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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三种相关情形:

一、离婚时没处理的共同财产,在离婚后仍然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

二、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可以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因此,离婚时没分割的共同财产,离婚后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主张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三)》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一生 2024-09-09 08: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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