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不成立,怎么起诉离婚
1.起诉离婚应具备下列条件:(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其他第三方不得作为诉讼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离婚诉讼。(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不得提起离婚诉讼。(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一份离婚诉状和一份副本。起诉书中应当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相关证据。(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含房地产.股票.债券等)。(6)原告应提交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关系。(7)原告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2.起诉离婚,确定正确的法院管辖权至关重要,具体来说:(1)根据我国离婚管辖权的规定,离婚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即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的法院为离婚管辖权的法院。但被告住所(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籍所在地起诉一年以上)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2)具体法院管辖权:①非士兵对士兵提起的离婚诉讼,一方为非文职士兵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均为士兵,由被告住所或者被告团级以上单位的人民法院管辖。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原告住所的人民法院。夫妻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离婚管辖的法院是被告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没有经常居住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③在中国结婚定居的华侨,以离婚诉讼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中国最终居住地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