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登记是否有效

梦中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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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农地、房、地的空间属性和权属属性,建立健全地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制度。在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发表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要求“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十二五”规划纲要[5]将于2011年3月16日发布,“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要健全以法律、自愿有偿、强化服务为基础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各种占用耕地的建设用地,实行占补平衡、先补后占的原则,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耕地占用耕地。2011年2月,农经发发2011[2]号文件《关于开展农村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主要任务是“查清所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用地范围,制定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规范、面积不清、空间定位不明确、登记不完善等问题,全面落实承包地、面积、合同、权属证书等,依法给予农民更充分、更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意见》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了加强对农地、林地和其他各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5年内,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妥善解决了农民承包土地面积不能确定、四至不清的问题。加速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尽快完成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

梦中飞翔 2022-07-09 14: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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